❤️按日連續處罰
Q:土地上有違規事件發生,行政機關抓著地主每天開罰,可以嗎?

[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539號]

💙案例事實
桃園燈會期間,地主出租土地供攤販使用,縣政府發現違法後每日對地主開罰單,一直罰到燈會結束為止。

🧡法院判決

第一審(高等行政法院):每天開罰合理,也確實違規,但後面連續開罰的罰單送達太晚,送到時人家已經拆完了,所以後面開罰的都撤銷。判決後二造皆不服,均提起上訴。

第二審(最高行政法院):第一張開罰時人家已經提起聲明異議,但這張聲明異議行政機關收到後放了1年才送上級機關經濟部審查,這樣叫人家後續怎麼打官司,程序有問題,應該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。

 

🖤簡評
這個判決涉及的點太多了,行政機關到底應該罰地主還是攤販? 以及對於連續處罰的態度,到底是按日一行為一罰,還是第一次罰了之後未改善,之後的開罰是為了督促完成改善? 以及到底如何聲明異議? 行政機關對聲明異議的辦理程序為何? 若是遇到這些問題,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看看。

 

資料整理:蘇得鳴律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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