❤️騙政府的錢會成立詐欺罪嗎?

Q:拿假的醫生證明,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入補助費,成立何罪?

🧡法律規定:

1、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2、刑法第320條第1項普通竊盜罪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 

💙騙政府的錢,會成立詐欺罪哦

法院的判決都是簡單幾個字帶過,都說拿偽造的證明去申請,會使承辦人陷於錯誤,進而使政府發給補助款,成立詐欺罪。

 

💚偷政府的錢,算是什麼罪?

關於詐欺罪很重要的特點,是你有施行詐術,並造成對方陷於錯誤,對方因而處分財產。
若把政府當作機器來看,只要你拿得出規定的文件(就算是假的),政府就會把補助款給你,機器是看文件辦事,所以理論上不會有錯誤發生,所以你是成立竊盜罪,是偷走政府的錢。
不過以一般人來看,多半還是認為應該算詐欺才對。

 

🖤參考資料:
台北地院 107 訴180號刑事判決
台中地院105易 521 號刑事判決

資料整理:蘇得鳴律師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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