❤️對事實的真偽,可以提起確認訴訟嗎?

(  )不行,單純事實問題,並非法律關係,不得作為確認訴訟的標的
(✔️)可以,要看你訴狀會不會寫。

【新聞事件】控告蔡英文「確認論文不存在」彭文正敗訴
(自由時報2020.1.15)


💛這是唸民事訴訟法時很難理解的一個問題,對「事實」到底可不可以提告請求確認真偽? 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確認之訴總共三種類型,確認法律關係(存否)之訴、確認證書真偽之訴、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(存否)之訴。

1、法律問題不能確認,因為法律沒有真正的答案,只有你心中的公平正義跟良善才是真的。

2、法律關係可以確認,但是你要有足夠的確認利益,法院才會允許你提。

3、確認證書真偽之訴,只能用在證書到底是誰作成的,而且要有足夠的確認利益才能提。

4、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之訴,這裡就是關鍵所在,因為過去太多人提起確認「事實真偽」的訴訟,法院統統都駁掉,大家就很不開心。後來最高法院改變見解,事實所衍生的法律關係存否,允許提起確認之訴。(但又額外加上了一個要件:以不能提起他訴訟為限)

💔你說是不是很難理解。

💙不如找個專業的律師幫你告比較快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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