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來分享一下,怎麼分辨真的律師? 

(內文使用的圖片已做裁切僅供參考)

 

1.除了其他管道例如法官或法律教授申請轉任的律師,或是早期軍事體系轉任的律師以外,現在社會上的執業律師絕大部分都是通過考試取得資格的,這篇來介紹一下要具備哪些證照或資格後,才能自稱為執業律師。

2.這篇專指「具備執業資格的律師」,也就是可以律師名義收取費用的律師。若是只通過律師考試的人,只能稱為律師考試及格,不可以在名片上印上律師頭銜。另外,必須要向法務部登記且領到律師證書後,才可以稱為律師。但到這一步還是不能稱為「執業律師」,必須加入律師公會才是執業律師(律師法第131條)。非執業律師不能收費處理訴訟事務,也不能收費給予法律諮詢。白話說,收費打官司或收費諮詢是只有具備執業資格的律師才行,任何其他人收費處理訴訟都違背律師法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(律師法第127條,或第131條參照)

 

(註:以下過程以後可能有點變動,不過大致上是這個程序)

第一關:律師考試及格。

這關是最難的,第一步當然要先考上。

 

第二關:完成律師職前訓練取得訓練合格證書。

向全國律師公會報名受訓上課,課程結束後有個大考試,通過考試後必須要找到實習機會的事務所,並由指導律師完成訓練考核通過,才能取得訓練合格證書。

 

第三關:拿到上面二張證書後,向法務部登記並領得律師證書。

這時候要抉擇人生道路方向,到底要不要領證書當律師呢。

 

第四關:加入當地律師公會。

繳交入會費、繳交月費、繳交執業費用。

 

第五關:買一件律師袍

 

好了,經過重重困難取得上面的4張證書,且買到1件律師袍後,就可以稱為執業律師了。

再之後就是買西裝、皮鞋、律師包這些配備了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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