❤️【新聞時事】廣明總經理: 原有信心勝訴,早知如此就和解。
對於這個案件的一點想法:
以律師角度看類似案件,其實一開始就會看到案件的結果了,也就是和解。
可是以公司老闆心中想法,花上百萬新台幣請律師事務所做研究(純研究案件而已,還沒開打,這類案件若律師認真研究後的合理報價可能要上看百萬了),但研究的結果卻是告訴老闆要和解,而和解方案又是一筆天價和解金,那麼請律師有什麼意義呢?
❤️【新聞時事】廣明總經理: 原有信心勝訴,早知如此就和解。
對於這個案件的一點想法:
以律師角度看類似案件,其實一開始就會看到案件的結果了,也就是和解。
可是以公司老闆心中想法,花上百萬新台幣請律師事務所做研究(純研究案件而已,還沒開打,這類案件若律師認真研究後的合理報價可能要上看百萬了),但研究的結果卻是告訴老闆要和解,而和解方案又是一筆天價和解金,那麼請律師有什麼意義呢?
❤️可以告公務員「個人」負民事侵權責任嗎?
(✖️)不行,只能告國賠,因為國賠法是特別規定優先於民法。
(? )是告公務員的個人行為,所以可以告一般侵權。
(✔️)公務員在民法侵權責任上,只負故意責任。
❤️公立醫院醫師,受醫院指定當採購案主驗人員時收賄,觸犯貪污罪?
(✖️)因為是公務員身分,所以觸犯貪污罪。
(✖️)因為有參與採購,是採購人員,所以觸犯貪污罪。
(✔️)法院說在公立醫院的採購案,是攸關國計民生事項與多數人相關之公共事務,所以就算你沒有採購專業證照,仍然是刑法說的「授權公務員」,所以觸犯貪污罪。
❤️案例:建商先交屋給民眾入住,但房屋尚未取得使用執照,依法不得使用。公務員在使用執照查驗時,並未實際入屋內查看,而依照建商事後補拍的竣工照片,勾選竣工勘驗合格,有無觸犯刑法?
( )觸犯圖利罪 (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4款)。
( )觸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。
❤️飯店的房型設計跟隔壁飯店很像,侵害著作權?
(✔️ )隔壁飯店要舉證有侵害著作權才行。
(✔️ )如果拷貝得極為相似,大致上已可推定有接觸而認定有侵權。
❤️視業績核發獎金的佣金制保險業務員,是勞工? 公司要幫他提撥退休金嗎?
(✖️ )對,一定要適用勞基法。
(✔️ )只要有從屬性(受考核、監督等)則偏向屬於勞動契約,應適用勞基法。
❤️只聽說他人態度惡劣,寫信去他公司檢舉,成立誹謗罪嗎?
(✔️)如果法院認為言論自由重要,告誹謗罪就不一定會成立。
(✖️)自己沒親眼看到的事情加以散佈,完全不會有責任。